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20191227)招标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20191227)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20191227)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质量层次 |
采购数量(台/套) |
一标段 |
遥测心电监护 |
国产 |
1 |
二标段 |
心电监护仪 |
国产 |
2 |
三标段 |
红光治疗仪 |
国产 |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制造商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如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需提供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则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本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为非制造生产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针对该项目所出具的授权书(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及以上的授权文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所招设备如需与医院现有设备配套使用的,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必须满足该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携带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明、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8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升龙城二七中心B座11层1120室
4.招标文件售价:300/份/标段,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丰产路向南200米路南中亨大厦721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丰产路向南200米路南中亨大厦721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8990562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文件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135489、18538075756
联系地址:郑州市莲花街红松路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2月27日